信访科职责
1、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下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3、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4、向信访人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5、指导、检查下级信访工作、审查下级处理的信访事项。
6、调查研究信访情况,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7、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领导信访接待守则
1、认真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理问题及时准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事,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
3、坚持处理与思想路线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关系
有奖举报制度
1、举报一例,违规生育和非法收养藏匿者,查实后奖人民币500元
2、举报一例未经批准自行终止妊娠,并谎报婴儿死亡,引产和自流的查实后奖人民币200元
3、举报一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单位或个体行医者查实后奖人民币500元
4、举报一例已婚妇女有单位但单位没有管理,查实后奖人民币50元
5、举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没有禁忌证且未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查实后奖人民币50元
信访科接待制度
1、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理问题及时准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事实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事,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
3、坚持处理与思想路线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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